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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龙沙区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1-06-30 09:28:37 来源: 浏览次数:275次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听取经营者对我区各项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市场主体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人员组成。设立龙沙区服务市场主体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主持联席会议或委托召集人主持会议。由区政府其他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受总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成员由区政府办、区营商局、区司法局、区经合局、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编办、龙沙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沙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局,由区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协调有关事宜。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对市场主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办法、措施;解读与市场主体有关的最新政策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新举措、新思路。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破解项目建设、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听取和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工业项目招商及工业项目Bte365_365黑道老大免费观看第一季在线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落地、开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投融资平台、中小企业担保、土地储备、人才等要素平台建设,优化项目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围绕优化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方式、机制、政策等内容,进行研讨和沟通,为区委、区政府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 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收集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文件整理以及资料归档等会务工作。

        (二)对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或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三)定期对重大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报告工作情况。

        (四)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安排专人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营商局召集,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并逐一督办落实。

        第六条 联席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前向市场主体收集,并于会前3天向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报送。

        第七条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可以随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不涉及会议讨论议题的部门,其成员可以不参加会议;如会议议题涉及联席会议成员以外单位,有关单位也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程序参会;会议可邀请涉及困难和问题的市场主体代表参会。

        第八条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决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组长签发后印发至有关单位,同时报区委、区政府备案。

        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对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由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汇总后报工作小组组长。区政府办负责督导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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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联席会议应注意听取各方意见,解决的办法措施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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