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超前部署,攻坚克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圆满完成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工作,共计完成整改问题取水口32万余处,新颁发取水许可证1.2万本,涉及取水口近25万处,规范计量设施取水口3万余处,完成整改进度100%。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是水利部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是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总河湖长令的形式印发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省份。自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水利厅精心组织,明确时间节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台风三连击”等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全面开展整改提升工作。
下一步,黑龙江省水利厅将继续开展巩固提升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以“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切实把用水管理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资源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焦洋 李刚)